一、课程设计及师资安排:
第一单元:6月30日--7月4日 国际税法理论及实务,以英文讲授为主
主讲教授:Kees van Raad,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
专题辅导:宋 宁,北京中税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
张学斌,深圳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国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副教授
邱冬梅,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寇毅敏,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周启光,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
第二单元:7月5日--7月9日 中国税法、财政法、公共财政
高校专家:吴俊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张 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清秀,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小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荣芳,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 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实务专家:朱鹏祖,北京鹏祖咨询公司总经理
孙彦民,中税税务师事务所副总裁
李利威,大成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
二、报名条件和招生人数: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英语水平:英语达到国家四级或者具有其他相应英语等级证明(如雅思6分以上或托福80分以上);
2.修过税法学和国际税法学课程或者类似课程或有税务实践经验。
同等条件下,先报名者优先录取。由于人数的限制,已经参加过往届暑期课程的学员今年不宜再次申请。
三、考核、结业与奖励
听满所有“国际税法”课程的正式学员,将得到由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颁发的出席证书(certificate of attendance);参加考试且成绩在5分以上的学员(10分制)将获得结业证书(diploma),表明其通过考试;成绩在8分以上的学员将获得荣誉证书(diploma with honors)。
“国际税法阶段”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正式学员,通过雅思考试后,将获得2015-2016学年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项目的全额奖学金(约19000欧元);综合成绩位列第2和第3名的学员,将获得2015-2016学年莱顿大学国际税法硕士项目的50%学费奖学金,各8500欧元。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参加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的学员(含旁听生),将得到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对武汉大学本校学员,按研究生院规定,所修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计入研究生学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