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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培训课程 > 经营管理培训 > 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专题 更新时间:2021-12-13T14:27:51

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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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专题 已截止报名

课程时间: 2021-12-23 09:00至 2021-12-28 17:30结束

课程地点: 南宁  详细地址会前通知   周边酒店预订

会议规模:100人

主办单位: 北京众合至诚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众合企培教育咨询中心 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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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知

        会议内容 主办方介绍


        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专题

        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专题宣传图

        国企采购作为公共采购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发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今年5月20日发布了《国有企业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商务部分),该文本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本《示范文本》为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非招标采购等提供指导和借鉴,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此前发布的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配套使用。

        同时为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今年7月开始实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为了让各采购人系统掌握采购人主体责任,更好做好源头和履约验收管理,系统掌握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

        近期住建部出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建司局函标〔2021〕144号)、《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等文件,就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这一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民法典》颁布后,最高院出台《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这些新文件对新时期的国企采购、政府采购、造价管理、结算审计等提出了新要求、指出了新方向,一线专业人员需要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文件的精神。为此,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特举办“招标采购新政解读与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用实务暨工程招标计价策划、造价管控、过程结算管理、审计实务与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案例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最新招标法规和实务操作重难点分析与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案例解析

        (一)最新招标采购政策解读应用及法律风险防范

            A.招标投标领域新政

        1.《民法典》对招标采购的影响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的解读与案例分析;

        2.《招标投标法》送审稿修订草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修订后对招标人的影响;

        3.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解读;

        4.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文件对招标人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影响及案例分析;

        5.《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招标文件的变化;

        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解读;

        7.《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解读;

        8.建办法函〔2021〕86号文件解读;

        B.政府采购领域新政

          1.国办发 〔2021〕 10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6号文);

          3.国发〔2021〕 5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解读。

        (二)非依法必招项目采购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

        1. 2021年《国有企业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商务部分)》(简称示范文本)重点条款解读;

            (1)示范文本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2)示范文本使用要求;

         (3)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4)采购需求;

         (5)供应商须知;

         (6)采购方法;

         (7)评审办法;

         (8)合同草案。

           2.《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示范文本》重要条款解读及案例分析;

            (1)谈判采购的要点与操作流程

            (2)询比采购的要点与操作流程

            (3)竞价采购的要点与操作流程

            (4)直接采购的要点与操作流程

            (5)示范文本重点条款。

        (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招标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判定及其招标方案的策划;

        2.招标方式选择的条件与标准;

        3.采购需求及其在招标采购中的重要性;

        4.资格审查及案例分析;

        5.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履行、绩效考核疑难问题解析与案例;

        第二部分:《新清标(征)》关键条文解读、工程招标计价与过程结算管理、造价审计与案例分析

        1.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建司局函标〔2021〕144号,以下简称“《新清标(征)》”)修订背景介绍

        2. 工程造价构成与性质分析

        3. 计价方式和合同形式分析

        4. 计价包干分析与案例

        5. 工程计量支付/过程结算

        6. 工程计价风险与价格调整

        7. 工程量变更结算中“不平衡单价”处理

        8. 工程实体内容变更计价争议与案例

        9. 工程措施方案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计价处理

        10. 工程签证与索赔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11. 暂估价专业工程计价管理与案例

        12. 暂估价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与案例

        13.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与案例分析

        14. 总承包计价典型案例分析

        15. 营改增下工程计价与计税典型案例分析

        16. 工程结算审计及案例分析

        17. 《新清标(征)》中关于招标清单属性的突破性规定;

        18. 《新清标(征)》中关于总价合同价格形式下结算的新规定;

        19. 《新清标(征)》中关于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监管的改革政策;

        20. 《新清标(征)》中关于固定价格与情势变更的规定

        21. 《新清标(征)》中关于过程结算的新规定

        22. 《新清标(征)》中关于暂估价项目计价与结算的新规定

        23. 《新清标(征)》中关于甲供材料设备计价与结算的新规定

        第三部分:《民法典》下合同管理实务与案例

        1.关于压减行业资质、发包人不知情的资质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2.招投标阶段的三个无效及其对施工合同效力的影响;

        3.转包、违法分包、劳务分包的区别及合同效力的认定;

        4.低于成本价合同效力的认定;

        5.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固定总价合同调整结算价款的情况?

        6.《民法典》下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的结算案例

        7.最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法释〔2020〕25号)与结算争议

        二、培训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招标采购、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监察、财务审计、法律、及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监理、勘察设计相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

        三、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23日—12月28日(23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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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众合至诚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众合企培教育咨询中心

        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The Investment Association of China,IAC)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投资建设领域权威性、综合性社团组织。其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0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决定将1980年成立的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和1995年成立的中国投资协会合并重组,并于2001年2月17日召开会员大会正式成立新的中国投资协会。选举国家计委原副主任、顾问陈光健为会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王文泽为常务副会长,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所长张汉亚为秘书长。2009年3月28日,协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选举张汉亚为会长,叶汇、宋绍乐、周培年等21位为副会长,张永贵为秘书长。聘请陈锦华、陈光健、石启荣为名誉会长,张国宝、解振华、朱之鑫、彭森、张晓强、杜鹰、穆虹、鹿心社、张力军、姜伟新、李荣融、陈元、范福春、刘琦、邓楠、包克辛等16位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为高级顾问,丁士昭、王文泽、王春正、王荣生、史大桢、佘健明、吴小平等36位老领导、老专家为特邀顾问,胡祖才、李朴民、赵家荣、师荣耀等32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委的相关司长为特邀常务理事。 协会通过开展多种活动积极为国家和会员发展服务,先后组织了20多场研讨会和报告会,邀请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就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国家政策趋向等作报告,各专委会也组织多次形势报告和专题报告,向广大会员企业宣传国家发展和改革政策等,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服务,尽心尽力为会员单位的健康发展服务,提高我国投资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服务。协会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在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于每年的三月下旬举办理事会议,全体理事代表出席参加并就相关服务工作进行交流。 国家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先后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The Investment Consulting Special Committee of IAC.(ICSC)简称:中国投资协会投咨委。委员会是经协会批准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主要由投融资领域 、投资建设和投融资咨询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自愿参加的专业性社团组织。委 员会依据协会章程和有关条例规定的宗旨,团结和组织成员独立开展工作,接受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按照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依法为本协会会员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及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促进投资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法制化;引导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

        会议日程


        即将更新,敬请期待

        会议嘉宾


        即将更新,敬请期待

        参会指南

        会议门票


        票种名称 价格 原价 票价说明
        培训费 ¥2980 ¥2980 2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费用及午餐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 ¥4980 ¥4980 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费用及餐费、双人间住宿费)。如单人住宿双人间,按双人间交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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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为防止极端情况下活动延期或取消,建议“异地客户”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后,再安排出行与住宿。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标签: 招标采购

        还有若干场即将举行的 招标采购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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