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河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高峰论坛
时间:2016-04-22 08:00 至 2016-04-24 18:00
地点: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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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河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高峰论坛 已截止报名会议时间: 2016-04-22 08:00至 2016-04-24 18:00结束 会议规模:600人 主办单位: 全国河湖治理资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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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水十条、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政策导向、行业形势及趋向。为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建设美丽中国,将于2016年4月22-24日在四川成都举办2016年“全国河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论坛主题
喜迎十三五开局新机遇,推进生态发展新思路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河湖治理资源平台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中国海洋湖沼学会藻类学分会
长江大学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环境分会
协办单位:《水资源保护》编辑部
四川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
联名协办:世界生态高峰理事会,国际生态技术产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北京民邦科技有限公司 水利部珠江河口动力学及伴生过程重点实验室
战略合作伙伴:北京绿景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益江环保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四川清河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水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论坛时间及地点
1、2016年4月22日-24日 中国·四川·成都
2、地点(另行通知)
3、人数(600人)
论坛组织委员会(排名不分先后)
大会主席:刘永定
联席主席:李百炼 刘德福 许唯临 郑丙辉
主任委员:刘兴土 王沛芳 王圣瑞 段昌群 孔海南 夏军 梁军 张毅敏
赵以军 李兆华 高绣纺 胡湛波 万金宝 王志斌 王丽卿 吴振斌 何文祥 吴小明 金元欢 宋立荣 秦百强 杨国录 彭文启 姚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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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河湖水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成果案例与技术,促进“产、学、研、用”的多元化、多层次思想碰撞与交流研讨,为今后区域间水生态政企学研对接、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经组委会研究决定“2017年全国河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高峰论坛”定于4月21-23日在江苏-南京举办”。
会议日程 (最终日程以会议现场为准)
会议内容及分会交流议题
一、主题报告(全体会议报告)
1、贯彻实施“水十条”是河湖污染治理的历史责任和重大机遇
2、黑臭水体污染治理与流域尺度管理的原则与措施
3、我国中小湖泊与河流当前的环境状况
4、水环境与水生态文明的理论与实践
5、低影响开发的原则与海绵城市建设
6、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与评价的问题与新思维
7、城市河湖景观塑造与水文化内涵
8、保障水体生态流量改善水环境的原理与途径
二、分会场一:贯彻执行“水十条”的重大意义及创新需求:挑战与机遇
1、贯彻执行“水十条”,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我国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日益凸显的特征解析
水体污染是影响我国水安全的最突出因素
2、“水十条”与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的关系
“水十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落实路线:将环评、监测、联合防治、总量控制、区域限批、排污许可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落到实处
“三条线”——依法治水的崭新格局:法律规定的环保“高压线”、开发利用的基线和限期完成的底线
3、贯彻“水十条”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迫切需要
“水十条”“十字诀”解读——关、治、除、禁、调、保、责、节、晒、奖
控制排放、促进转型、节约资源的系统思路
科技创新、市场驱动、严格执法发挥科技引领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严格执法
强化管理和保障水环境安全
落实责任和全民参与
4、运用系统思维解决水污染问题
系统工程与系统思维: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和谋划。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
协同管理各类水体,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水经济“五水共治”
系统控源,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落实政府、企业、公众责任
“水十条”将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在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有136项是改进强化的措施(提高污水处理标准等),有90项是改革创新的措施(对超标企业实施“红黄牌”管理等),还有12项是研究探索性的措施(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等)。
“水十条”将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在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有136项是改进强化的措施(提高污水处理标准等),有90项是改革创新的措施(对超标企业实施“红黄牌”管理等),还有12项是研究探索性的措施(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等)。
坚持问题导向的方针。为确保措施务实管用,“水十条”具体治理措施,均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其中,65项是针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措施(解决城市水体黑臭问题等),有55项是修复保护水生态的措施(保护生态空间等),有48项是防范环境隐患的措施(优化空间布局等),还有70 项综合措施(完善法律法规等)。
5、编织环境管理的“天罗地网”
协同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大江大河与小沟小汊: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
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切实落实治理任务;部门联动,打好治污“组合拳”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到2020 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水十条”提出了10条35款,共238项具体措施解读
三、分会场二:黑臭水体治理和城市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1、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的措施
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的措施
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的措施
2、城市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
生活污水处理新工艺
工废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
重金属废水的处理技术与设备
城市水和污水系统管理模式与方法创新
改善城市排水系统
废水资源化、水回用和可持续发展
稳定塘技术及其污染物削减效应
多塘系统技术及其污染物削减效应
3、河流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健康性评估
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坚持水质目标导向,落实截污优先、治理为本、开源增流、生态恢复、系统治理等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等瓶颈问题,制定实施“一河一策”
坚持工程建设与长效管理两手抓,将水环境保护作为城市发展的刚性约束,创新工程运营维护模式
国家严格考核,开展城市水环境状况排名,地方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与治理进程的作用
4、保障生态流量,促进水质改善
城市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
生物强化技术:微生物活力与困境
河流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健康性评估
水资源过度开发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流量、环境流量、生态需水量、生态基流概念的异同与相应的技术
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和维护水生态健康需要的特定流量和水文过程
我国生态流量研究的成果与应用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
四、分会场三:“海绵城市”建设
1、国际上低影响开发(LID)建设模式的成功经验
2、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低影响开发系统的工程实践经验
3、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层级规划编制过程中低影响开发内容的落实
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原有生态系统及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和水源涵养林地、草地、湖泊、湿地
推进生态恢复和修复,运用生态的手段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实行低影响开发,合理控制城市开发强度,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不透水面积比例
4、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建设系统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应用
低影响开发采用的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手段
低影响开发采用的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
低影响开发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
5、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
海绵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控制目标、技术路线
海绵城市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程序与技术处理(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
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
五、分会场四:湖泊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1、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控制与生态修复
入湖河口的沉积与沉积物、沉积物和间隙水采样技术、沉积物-水界面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与效应、底泥污染风险评估和预测、污染底泥长效和应急治理方法、污染底泥原位和异位修复技术、底泥污染导致或诱发的河(涌)黑臭和湖泛成因、预警及控制技术、污染淤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技术
2、湖泊水体重金属和有机毒物污染与防治技术
湖泊水体重金属污染分析监测与治理技术、湖泊水体有机毒物污染分析监测与治理技术
高效脱氮、除磷技术与应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水环境风险及水生态状况监控与评估技术、水足迹与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水环境模拟与预测、 小流域面源污染控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专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技术、水源地应急监控与污染处理处置技术、流域监控与预警技术、流域水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技术、水体沉积物污染与控制技术、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控制与生态修复、高效脱氮与除磷技术与应用、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3、流域面源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
把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三道关:强化源头控制,调整养殖布局;建设治污设施,促进清洁养殖;加强种养结合,引导综合利用
4、湖库突发性污染与应急处理技术
湖库藻华强度剧增的应急处理技术
湖泛发生机理与控制技术
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
5、水体生态修复的动力学研究(社会/人文动力、自然动力等)
水环境保护战略决策、水环境管理制度设计、水污染防治投融资政策、水污染防治的价格与税费政策、排污许可证制度
稳态转换理论与各态遍历定律
水体生态修复新工艺新技术及进展:生物促生技术:解毒剂、酶制剂和土著微生物促生技术、植物修复(phyto- remediation)与植被构建、生态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生态修复技术:食物网构建技术、浮岛技术与生态工学、生物膜法:载体附着生物膜生成与污染水净化技术、种群扩增的条件及其阈值、生态修复技术:基底改造与坡岸修复、河湖师法自然修复技术
土地处理系统和人工湿地的植物选择及其湿生性状研究、人工湿地实效报告、人工湿地微生物菌剂应用技术、潜流湿地的布水技术、人工湿地中无脊椎或脊椎动物的作用及其应用技术、潜流湿地的前处理技术、潜流湿地基质与填料的性状及应用技术、人工表面流、潜流、垂直流和复合湿地的设计原理、人工湿地的维护管理与防堵塞技术与实效
人工湿地的得失与功能提升
六、分会场五:管理—创新模式,为水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1、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以水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以环保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以水资源节约拓展生态空间,以水生态保护创造绿色财富及其企业商机
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途径
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格局
健全税收政策引导生产消费行为、理顺价格机制保护好资源环境、建立激励机制树立行业标杆和实施生态补偿解决跨界污染的政策红利
2、前瞻谋划,打好融资三大战役
融资三大战役:金融与环保融合、开发经营权益捆绑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的环境治理推力与市场效应
3、重拳打击违法行为,抓两头促中间,带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重典治污,对各项措施稳、准、狠的保障作用
“水十条”提出6 类主要指标,26 项具体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38 项措施的完成时限的意义
“水十条”提出了取缔“十小”企业,整治“十大”行业、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红黄牌”管理超标企业、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限批等238项强有力的硬措施的“攻坚”作用
4、改革创新,构建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5、推进社会共治
七、分会场六:水体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创新成果推介与交流
1、水体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的新设备、新器械、新材料
2、水体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3、大数据与物联网研究与应用新成果
4、国外城市水体综合整治案例
英国伦敦泰晤士河 韩国首尔清溪川
德国埃姆舍河 法国巴黎塞纳河
奥地利维也纳多瑙河 新加坡海绵城市建设
展览
1、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展区监测2、预警仪器设备与动态模型展区3、板报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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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嘉宾
会议门票
会务费:企业单位代表2200元/人。事业单位代表1600/人。
会务费包含会议期间餐费、专家、资料、场地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在校学生600元/人(不包含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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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为防止极端情况下活动延期或取消,建议“异地客户”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后,再安排出行与住宿。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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