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长禄先生,1948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二级高级法官,现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82 年 1 月至 2003 年 9 月,傅先生在上海的法院系统内担任多个职务,包括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庭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 年 10月至 2010 年 1 月,傅先生任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傅先生自 1999 年 11月起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自 2011 年 4 月起担任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会长;自 2010 年 3 月起担任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自 2011年 5 月起担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2 年 7 月起担任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