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男,1959 年出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燃气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并担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